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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到底有效吗?

2021-12-14| 发布者: 信天商贸网|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摘要: 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网络里包含着许许多多真真假假的东西,很多人认为只要跟网络沾边的十有八九都是骗子,...


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网络里包含着许许多多真真假假的东西,很多人认为只要跟网络沾边的十有八九都是骗子,作为电子交易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电子合同签署,很多人对“电子合同有效吗”抛出了疑惑,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解答。



 



一、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



 



统纸制书面形式具有的最基本功能,就在于可以较长时间地保存所载信息以供日后调取查阅。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如果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符合法律对书面形式的要求,具有书面形式的效力。



 



该法还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各方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通过数据电文的手段表示。如使用了一项数据电文来订立合同,则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而否定该合同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如今,许多国家法律都将电子合同视为与书面合同“功能等同”。我国的《合同法》,也在合同中引入了数据电文形式,从而确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



 



二、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



 



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载体,在诉讼中,已不仅仅是合同形式,同时也是具有证据意义的权利义务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第9 条规定:何方面不得以数据电文形式不是原件为由否定其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当然,电子证据虽然应当是一种介于物证与书证之间的独立证据。对照《民诉法》第63条的规定,可将其归入“视听资料”类,而新《合同法》也已规定了电子合同可以作为书面合同的形式。因此,我国法律在证据采纳方面的规定不构成将电子证据采纳为证据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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