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安徽一水果店店主被立案侦查 1月13日 休宁县警方发布通报 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2022年1月13日,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冬季来临 大家在做好防寒保暖的同时 一定不要忘记做好个人防护 出行戴好口罩 平安过节 ▍法律顾问:曹俊羽律师,手机&微信15896195556 ▍免责声明: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淮安零距离网网友发布爆料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淮安打Call 青岛汉缆 http://www.dianlan021.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