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断管控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的公示 北证公示〔2021〕35号 为了更好地标准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本所)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定编和公布,本所制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断管控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现给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配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断管控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pdf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1年11月2日 (文章内容来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 文章内容来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翰邦教育 https://www.szhksh.com/ ![]() |